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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港航海事局(处):
根据省交通厅《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鄂交明传[2008]45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:
一是要高度重视恶劣天气防范工作。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水运企业、港口企业做好防雷雨大风、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,加强防范,采取措施,有效应对,防止船舶走锚等事故发生。
二是要加强船舶安全监管。各级海事部门要督促有船乡镇政府切实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,强化辖区内在航船舶、乡镇渡口渡船以及风景区旅游船的安全监管,密切关注气象变化,做好应急和防范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三是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措施,加强督查,靠前指挥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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