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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,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,推动全省港航海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,4月5日,局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,研究通过《湖北省港航海事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“三带头”、“十不准”承诺》,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出“三带头”、“十不准”承诺,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。 主要内容是: 一、“三带头”承诺 1、带头刻苦学习,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。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、在思想观念、思维方式上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。在坚持理论学习的同时,结合港航海事工作特点和需要,有重点地学习专业知识,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。学习坚持做到“四有”、“五结合”。即学习有计划、有布置、有安排、有检查;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,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,指定书目与自选书目相结合,学习与交流讨论相结合,理论与实际相结合。通过加强学习,不断改善知识结构,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,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,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,用创新的勇气面对困难,把创新的精神融入思想和行动。 2、带头转变作风,不断提高狠抓落实的能力。坚持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,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,把主要精力放在想大事、议大事、抓难事、办实事上;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,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,深入基层,总结经验,探索规律,指导工作,解决问题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 3、带头廉洁自律,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。加强从政道德修养,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政绩观,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群众;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,管好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一身正气,两袖清风;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坚决反对奢侈浪费,以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,为湖北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殚精竭虑、鞠躬尽瘁。 二、“十不准”承诺 ⑴不准违反政治纪律搞自由主义,不背后乱发议论,自觉维护班子团结,与党中央、省委、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; ⑵不准干预和插手港航建设招投标,不得利用行政审批和管理权力谋取私利; ⑶不准收受任何形式的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,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; ⑷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“封官许愿”,不准以任何方式“跑风漏气”; ⑸不准在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和从事经商活动; ⑹不准配偶、子女、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的影响谋取私利; ⑺不准为配偶、子女、亲友经商提供方便谋私利; ⑻不准拉帮结派,搞团团伙伙; ⑼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; ⑽不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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